2005年3月1
周一,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以缓解能源紧张,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2月25日至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可再生能源法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局长毛如白说,中国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造成了能源短缺、严重污染以及对进口能源的依赖。
2003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消费仅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政府计划在2020年将这一数字提高到10%。
根据该法律,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所有这些都应该在州和地方的发展计划中加以考虑。
该法为发展可再生能源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法律要求所有州电网购买可再生能源,即使成本很高。这样,人们开发可再生能源的热情就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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